在应用内打开「我的 → 隐私设置」,可关闭「允许通过手机号找到我」;关闭后,其他用户无法通过你的手机号查找到账号。
其他隐私选项请前往「我的 → 设置与隐私」。个人信息处理规则与权利行使方式见下方政策全文。
发布日期:2026年9月17日(版本40)
生效日期:2026年9月17日
上海璨灯坊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我们")是汪汪日记应用程序(以下称"本应用")的运营者。我们非常重视你的个人信息与隐私保护。本政策说明我们如何收集、使用、存储、共享你的个人信息,以及你如何行使相应权利。
请你在使用本应用前完整阅读本政策,并特别注意以加粗字体标识的条款。该等条款涉及敏感个人信息的处理、个人信息向第三方的提供,以及你权利的行使方式。
本应用以账号为单位提供服务。你的遛狗记录、日记、成长册与相关内容保存在你的账号之下,你在任何一台设备上登录同一账号即可查看和取回。我们不提供不含账号的纯本地版本。
儿童的监护人请另行阅读本政策附件《汪汪日记儿童个人信息处理规则》,本应用为该附件设有独立入口。
(一)本政策适用于本应用的全部功能。我们通过独立同意页展示的告知内容与本政策具有同等效力;同一事项表述不一致的,以对你更有利的表述为准。
(二)你点击同意并开始使用本应用,即表示你已阅读并接受本政策。
(三)本应用仅面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的用户提供服务,注册需要中国大陆地区的手机号码。
(一)个人信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与已识别或者可识别的自然人有关的各种信息,不包括匿名化处理后的信息。
(二)敏感个人信息:一旦泄露或者非法使用,容易导致自然人的人格尊严受到侵害或者人身、财产安全受到危害的个人信息。本应用涉及的敏感个人信息为行踪轨迹与精确位置信息,以及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
(三)账号:你以手机号码注册的、用于标识你本人并归集你全部记录的凭据。
(四)我们的服务器:由我们自行开发和控制的服务端程序及其数据库,部署于腾讯云位于中国境内的云计算基础设施之上。
我们处理你个人信息的合法性基础为:为订立和履行你与我们之间的《汪汪日记用户协议》所必需;你的同意;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其中,敏感个人信息的处理,另行取得你的单独同意。
我们收集你的手机号码,用于注册账号、登录、找回账号与必要的服务通知。手机号码是我们提供服务所必需的信息,我们不为注册目的收集你的其他个人信息。
你开启"允许通过手机号找到我"的,其他用户输入你完整的手机号码后,可以找到你并看到你的犬只名称与显示名,以便向你发出狗友申请(第八条之一)。该开关默认开启,你可以随时在"隐私选项"中关闭。我们不会向任何其他用户展示你的手机号码。
短信验证码由腾讯云短信服务发送,为此你的手机号码会提供给该服务商。
你可以设置显示名与头像。显示名会在你公开发布内容、被其他用户查找到、参与面对面添加以及向你的狗友展示时对其他用户可见;不设置的,署名回落为"某某(犬只名称)的主人"。请勿在显示名中填写真实姓名、电话号码等你不希望被陌生人看到的信息。
(一)我们收集什么。你开始一次遛狗后,本应用采集你的位置以生成本次路线,并据此计算距离、时长、配速与驻足点。你也可以主动保存某个地点及其位置。
(二)为什么需要。位置是记录遛狗路线、生成足迹地图这一核心功能的必要条件,没有位置就无法实现。
(三)保存在哪里。你的遛狗路线保存在你的账号之下,即我们的服务器上,你换设备登录即可取回。
(四)行踪轨迹属于敏感个人信息,可能反映你和家人经常去哪儿、住在哪儿。我们在你首次使用记录功能前,以独立页面告知并单独征得你的同意。你不同意的,遛狗记录与足迹地图功能不可用,本应用的其余功能不受影响。
(五)你可以随时通过手机的系统设置关闭本应用的位置权限,或者在本应用的"隐私选项"中关闭。关闭后我们不再采集新的位置。
(六)本应用不在你未开始遛狗时采集位置,不在后台持续定位;唯一的例外是你使用面对面添加狗友时获取的一次位置,见第八条之一第(四)项。你保存的地点与路线不会展示给其他用户,除非你另行选择分享(第八条)。
(一)在你授权后,本应用读取你相册中的照片,用于整理影像日记、成长册与成片。你也可以直接使用相机拍摄。
(二)你选用于日记页和成长册的照片,其副本保存在你的账号之下。上传前我们会删除照片中的位置等元数据;你另行同意第七条第三款所述的照片日记生成的,该项处理另按第七条第三款执行,不适用本款关于删除位置元数据的约定。该等照片保留原始画质与拍摄时间,不作模糊或者遮挡处理,以便你在其他设备上取回原样的内容。未被你选用的照片不会上传。成长册会为照片副本生成随机照片 ID,并随成长册同步,用于在换设备后识别同一张照片,以及在汪友团中以高清副本安全替换该照片的旧副本,避免重复展示。该 ID 不包含相册标识、照片内容或位置;系统相册中的照片句柄仅保存在本机,不会上传。
(三)为识别照片中的犬只并按只归类,本应用在你的手机上进行影像分析。相关分析数据仅用于本应用内的归类,不上传,不用于识别自然人。
(四)你可以随时在"隐私选项"中关闭相册访问。关闭后我们不再读取新的照片,已生成的内容仍保留在你的账号中,你可以自行删除。
(一)本应用可以根据你的遛狗数据或者照片生成日记、周记与宠物形象。为此,我们将必要的内容交给第三方人工智能服务商处理。
(二)交给服务商的是脱敏后的摘要,包括时长、距离、天气、时段、行政区名称、宠物昵称等,不含经纬度坐标、不含你的账号与设备标识。你另行选择生成宠物形象等图像功能的,相应照片副本会提交给服务商,提交前删除位置等元数据。
(三)照片日记生成。你另行选择由本应用根据当天照片生成日记正文的,我们将你选定的照片的处理后副本,连同该照片的拍摄时间与大致位置,提交给北京火山引擎科技有限公司处理。所称大致位置,是指该照片拍摄地点的坐标,以及本应用在本机匹配到的地点名称、类别与地址。该等信息属于行踪轨迹与精确位置信息,为敏感个人信息,其处理需要你的单独同意,我们在首次使用前以独立页面告知并征求。用途仅限于生成当天的日记正文;服务商不留存本次输入,不得用于模型训练,亦不得用于其他目的。你不同意的,本应用改用不提交照片与位置的方式生成日记,其余功能不受影响。
(四)该项处理需要你的单独同意,我们在首次使用前以独立页面征求。你不同意的,可以自行撰写日记,其余功能不受影响。
(五)我们要求服务商不留存本次输入,并在合同中约定不得将你的信息用于模型训练。
(六)生成内容属于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见第十七条。
(一)本应用提供下列可选的对外功能,均需你主动发起:向本应用内的公开区域投稿;生成可转发的分享链接或者分享卡片;向你指定的其他用户分享;在你创建或者加入的小组内展示。
(二)该等功能会使你的内容被你本人以外的人看到。你选择分享遛狗路线的,我们会对路线的起点与终点作模糊化处理后再展示,以降低暴露住址的风险。
(三)该项处理需要你的单独同意,我们在首次使用前以独立页面征求,并说明各功能的可见范围。你可以随时撤下已发布的内容或者使已生成的链接失效。
(四)依照法律法规,公开发布的内容需经过内容审核,为此相关内容副本会提交给腾讯云内容安全服务。
(五)公开评论。你在爪印墙发布文字评论或回复前,我们会以独立页面征求你的同意。评论文字及回复对象信息会发送至我们的服务器,与登录账号关联,经审核通过后向其他用户展示;你的昵称也会随评论展示。同意评论不会上传照片,也不代表同意向爪印墙投稿照片。你可以在“隐私选项”的“公开评论”开关单独撤回同意,撤回后不再发布新的评论;已发布的评论仍可从该评论的菜单中删除。
(一)你可以通过手机号查找或者面对面的方式,把其他用户添加为狗友。双方都同意后才成为狗友。该功能需要你主动发起,你不使用的,不影响本应用的其他功能。
(二)通过手机号查找。你输入对方完整的手机号码后,我们在服务器上比对该号码是否对应一个允许被查找的账号;找到的,向你显示对方的犬只名称与显示名,供你确认。你输入的号码仅用于本次比对,我们不保存号码原文。为防止他人批量查询手机号码,我们对查找次数设有限制。对方关闭了"允许通过手机号找到我"的,查找结果与该号码未注册时相同。
(三)狗友申请。你可以在申请中附一段话,对方将看到你的犬只名称、显示名与这段话。依照法律法规,附言需要经过内容审核,为此其副本会提交给腾讯云内容安全服务。对方同意后,你们成为狗友;对方在〔 〕日内未处理的,申请自动失效。
(四)面对面添加。
1. 一人发起后,系统生成一个四位数字口令,身边的人输入同一口令加入一个临时集合。集合最多二十人,有效期三十分钟。
2. 为确认参与者都在附近,我们会在你发起或者输入口令加入时获取一次你的精确位置并发送至我们的服务器,仅用于判断参与者是否在一百五十米范围以内。该位置不向其他参与者展示,不写入你的遛狗记录,在发起人确认"人齐了"或者集合到期解散时即行删除。精确位置属于敏感个人信息,我们在你首次使用面对面添加前,以独立页面单独征得你的同意;你不同意的,仅面对面添加不可用,你仍可以通过手机号查找添加狗友。
3. 集合中的参与者可以看到彼此的犬只名称与显示名。只有发起人可以确认"人齐了"。确认后,集合中的每两位参与者互为狗友,并带有"一起遛过"标签;你加入集合,即表示同意与届时集合中的每一位参与者成为狗友。在发起人确认之前,你可以随时退出集合。集合到期仍未确认的,自动解散,任何参与者之间都不会因此成为狗友。
4. 你已拉黑的用户,或者已拉黑你的用户,不会因面对面添加与你成为狗友。
(五)狗友之间可见的信息。成为狗友后,对方可以看到你的犬只名称、显示名,以及你们之间的"一起遛过"标签。你的遛狗路线、日记与成长册不会因为成为狗友而对其可见;你选择向狗友分享内容的,适用第八条。
(六)删除与拉黑。你可以随时删除某位狗友或者将其拉黑。删除后,你们的狗友关系即行解除;拉黑后,对方无法再向你发出狗友申请,也无法通过面对面添加与你成为狗友。
(七)我们不读取你的手机通讯录,也不根据你的通讯录、位置或者社交关系向你推荐"可能认识的人"。
你可以通过 App Store 购买本应用的增值权益。支付由 Apple 处理,我们不接触你的银行卡号、支付密码等支付信息,仅接收交易标识用于核验与计入你的账号。
(一)为保障服务的稳定与安全、防止滥用、排查故障,我们会处理必要的日志信息,包括请求时间、接口名称、错误码,以及经不可逆处理的设备标识与网络地址。
(二)为了解产品的使用情况并改进功能,我们会统计功能的使用次数等汇总信息。该统计不关联你的账号,不用于用户画像。
(三)本应用不接入任何第三方统计、广告或者推送工具包,不投放广告,不作用户画像,不使用设备标识符进行追踪。
(一)你的个人信息存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我们不向境外提供你的个人信息,也不在境外存储。日后确需向境外提供的,我们将另行告知并取得你的单独同意。
(二)我们在实现本政策所述目的所必需的期限内保存你的个人信息:
1. 你的遛狗记录、日记、成长册及相关内容,保存至你删除该内容或者注销账号之时;
2. 手机号码等账号信息,保存至你注销账号之时;
3. 交给人工智能服务商的摘要,处理完毕后即行丢弃;
4. 分享链接与对外展示的内容,保存至你撤下或者其有效期届满之时;
5. 日志信息保存不超过法律要求的期限;
6. 狗友关系与黑名单,保存至你删除该狗友、解除拉黑或者注销账号之时;
7. 狗友申请及其附言,保存至对方处理该申请或者申请失效之时;
8. 面对面添加时获取的位置,在该次集合完成或者解散时即行删除。
(三)法律、行政法规对保存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超过期限后,我们将删除或者匿名化处理。
(一)除本条列明的情形外,我们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出售或者共享你的个人信息。我们不出售你的个人信息,也不为定向广告目的共享。
(二)委托处理:我们的服务器部署于腾讯云提供的云计算基础设施之上。腾讯云仅按我们的指示提供计算、存储与网络服务,不为其自身目的使用其中的数据。我们与受托方以书面方式约定处理的目的、期限、方式、信息种类与保护措施,并对其处理活动进行监督。
(三)第三方接收方:
| 接收方 | 接收的信息 | 目的 |
|---|---|---|
| 火山引擎(北京火山引擎科技有限公司) | 脱敏摘要;你选择生成图像时的照片副本;你选择照片日记生成时的照片副本及该照片的拍摄时间与大致位置(第七条第三款) | 生成日记文本、犬种候选、宠物形象 |
| MiniMax(上海稀宇科技有限公司) | 脱敏摘要 | 生成日记文本(备用) |
| 阿里云通义千问(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 | 脱敏摘要 | 生成日记文本(备用) |
| 腾讯云计算(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 手机号码;公开发布的内容副本、狗友申请附言与显示名 | 发送短信验证码;内容审核 |
| 国家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天地图) | 行政区划代码 | 返回行政区边界 |
| Apple Inc. | 地图视口、位置点或搜索词;交易标识 | 地图、地名、天气服务;内购核验 |
各接收方的隐私政策可在其官方网站查阅。
(四)依照法律法规、监管要求或者司法程序,我们可能需要提供相关信息,此种情形不以你的同意为前提,但我们将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审慎处理。
(五)发生合并、分立、解散或者被宣告破产的,我们将告知接收方的名称与联系方式,并要求其继续受本政策约束。
(一)本应用使用 iOS 系统提供的地图、地名与天气服务。
(二)本应用集成微信开放平台 OpenSDK(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仅用于分享。你点击"微信"分享时,由其处理你当次选定的分享内容。我们未接入微信登录,不获取你的微信账号、头像、昵称或者好友关系。
(三)本应用不集成任何第三方统计分析、广告或者推送工具包。
(四)我们会在应用商店的隐私说明与本应用内保持工具包清单的更新。
(一)与服务器的通信采用加密传输,你的内容在服务器上加密存储并按账号隔离。
(二)我们按最小授权原则管理员工对个人信息的访问权限,访问需经审批并留存记录,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三)我们在处理敏感个人信息、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之前,事前开展个人信息保护影响评估。
(四)互联网环境并非绝对安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个人信息泄露、篡改、丢失的,我们将立即采取补救措施,按规定告知履行个人信息保护职责的部门,并在依法需要时通知你。
(五)请你妥善保管你的手机与账号,不要向他人泄露短信验证码。
(一)查阅与复制:你可以在本应用内查看你的全部记录、日记与成长册,并通过导出功能获取副本。
(二)更正与补充:你可以在本应用内直接修改记录的名称、日记内容、宠物资料与显示名。
(三)删除:你可以在本应用内删除任意一条记录、日记或者照片,删除后服务器上的对应内容一并删除。
(四)注销账号:你可以通过"我的—删除账号"注销。注销后,你账号下的全部内容将被删除且无法恢复,已发出的分享链接立即失效,你的狗友关系、黑名单与尚未处理的狗友申请一并删除,你将不再出现在其他用户的狗友列表中。注销即终止使用本应用。
(五)你也可以通过第二十二条的方式向我们提出上述请求。我们将在核验身份后十五个工作日内答复。
(一)本政策项下需要你单独同意的事项共六项,你可以分别撤回:
1. 采集位置以记录遛狗路线(第五条);
2. 访问相册照片(第六条);
3. 将摘要或者照片交给人工智能服务商(第七条);
4. 内容的对外展示与分享(第八条);
5. 面对面添加狗友时获取一次精确位置(第八条之一);
6. 发布公开文字评论与回复(第八条第五款),与照片投稿的同意相互独立。
(二)上述六项在隐私政策页顶部的"隐私选项"中各有一个开关,一步即可关闭。"隐私选项"中另有"允许通过手机号找到我"开关(第四条),该项不属于单独同意事项,默认开启,关闭即时生效。
(三)撤回同意不影响撤回前基于同意已进行的处理。撤回后,我们不再进行相应的处理;已生成的内容仍保留在你的账号中,你可以自行删除。
(四)撤回对外展示的同意后,我们不再发布新的内容,但已发布的内容需要你自行撤下,或者等待其有效期届满。
(五)除位置与账号外,你拒绝任何一项处理,仅使相应功能不可用,不影响本应用的其他部分。我们不会因为你拒绝非必要的处理而拒绝提供服务。
本应用生成的日记、周记、成片与宠物形象属于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不是对现场事实的客观记录。我们依照《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添加显式与隐式标识。请你在对外传播时保留标识,不得删除、篡改或者伪造。
(一)本应用面向一般用户,不专门面向未成年人,也不设未成年人模式。
(二)你是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的,请在监护人的陪同下阅读本政策,并在取得监护人同意后使用本应用。
(三)你是未满十四周岁的儿童的,请你的监护人阅读并同意本政策附件《汪汪日记儿童个人信息处理规则》。我们处理儿童个人信息,取得其监护人的单独同意。我们不向儿童开放内容的公开展示与分享功能,也不向儿童开放添加狗友功能。
(四)我们不向未成年人推送个性化内容、不投放广告,不提供虚拟亲属、虚拟伴侣等拟人化情感互动服务。
(五)监护人发现未成年人未经其同意使用本应用的,可以通过第二十二条的方式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协助处理相关账号与信息。
(一)本政策可能因功能调整、法律变化等原因更新。更新后我们将在本应用内以显著方式提示,并载明版本号与生效日期。
(二)更新涉及处理目的、处理方式或者个人信息种类的实质变更的,我们将重新征得你的同意。
(三)历史版本可通过第二十二条的方式索取。
本政策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本政策任一条款被认定为无效或者不可执行的,不影响其余条款的效力。
(一)你对本政策或者个人信息处理有任何疑问、意见或者投诉的,可通过 privacy@daikaverse.com 与我们联系,或者通过本应用内的反馈入口提出。我们将在收到后十五个工作日内答复。
(二)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可通过前述邮箱联系。
(三)你认为你的个人信息权益受到侵害且与我们协商未果的,可以向履行个人信息保护职责的部门投诉、举报,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与本政策同期发布并同期生效
本规则适用于未满十四周岁的儿童使用本应用的情形。儿童的个人信息依法属于敏感个人信息。请你在允许孩子使用本应用前完整阅读本规则,并在孩子的账号上作出同意。
儿童使用的账号,应当以你本人的手机号码注册,由你在你的账号下开启并管理。你随时可以登录查看、修改或者删除孩子的全部记录。
(一)我们处理儿童个人信息,须事先取得其监护人的同意。该同意通过独立页面单独作出,不与其他同意合并。
(二)监护人不同意的,我们不处理儿童的个人信息,孩子无法使用本应用。
(三)监护人可以随时撤回同意,方式为在本应用内关闭相应功能或者注销账号。
在监护人同意的前提下,我们处理的儿童个人信息限于下列范围,不收集与服务无关的信息:
(一)监护人注册所用的手机号码;
(二)遛狗的位置与路线;
(三)孩子选用于日记页和成长册的照片副本;
(四)孩子撰写或者由本应用生成的日记、周记与成长册内容,以及犬只资料;
(五)为保障服务运行与安全所必需的日志信息。
我们不为儿童建立用户画像,不向儿童推送个性化内容,不投放广告,不提供拟人化情感互动服务。
下列功能不向儿童开放:内容的公开展示;生成可转发的分享链接;向指定用户的定向分享;自定义显示名的对外展示;添加狗友,包括通过手机号查找他人、被他人通过手机号找到以及面对面添加;App Store 内购。
监护人确有需要的,应当由本人在其自有设备上以其自有账号操作。
(一)儿童个人信息保存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保存至监护人撤回同意、删除相应内容或者注销账号之时。
(二)我们对存储于服务器的儿童个人信息采取加密措施,按最小授权原则控制访问权限,访问需经审批并留存记录。
(三)我们指定专人负责儿童个人信息保护事务,监护人可通过 privacy@daikaverse.com 联系。
(四)发生或者可能发生儿童个人信息泄露、篡改、丢失的,我们将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告知监护人与主管部门。
(一)我们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儿童个人信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监护人另行同意的除外。
(二)为生成日记而交给人工智能服务商的内容,限于不含位置坐标与账号的脱敏摘要,且须监护人另行同意。
(三)委托第三方处理儿童个人信息前,我们进行安全评估,并与受托方以书面方式约定处理范围与保护义务。
监护人以其账号登录后,可以查阅、复制、更正与删除孩子的全部记录,关闭相应功能或者注销账号;也可以通过 privacy@daikaverse.com 提出请求。发现儿童个人信息存在错误、超出必要范围收集或者违反约定处理的,监护人可以要求我们更正或者删除,我们将及时处理。
监护人对本规则有任何疑问、意见或者投诉的,可通过 privacy@daikaverse.com 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十五个工作日内答复。